汉子借“发生亲密关系”向女网友索取芳华费

  聊QQ认识网友,再与其见面,这看似平常的事情,却让周女士遇上了麻烦。自从见了男网友后,不但借出去的5600元没收回,网友还要向她借4500元,她不借,该网友便屡次用电话和短信威胁,周女士只好报了警。昨日,记者从昆明市五华公安分局黑林铺派出所获悉,因涉嫌敲诈勒索,23岁的昭通男子张某已被刑拘。

  屡遭电话勒索

  黑林铺派出所卫警官介绍,今年3月份,周女士在网上聊QQ时遇到一名网友,双方很谈得来经过十多天的聊天接触后,周女士知道对方名叫张某,两人在3月中旬还见了面。

  4月份,周女士将张某带到自己家中。在此期间,张某向周女士分别借了2600元、3000元,并写下借条。到了6月份,张某又开口借4500元。周女士以没钱为借口,拒绝再借。没想到张某竟以“两人发生亲密关系”为由,打电话或者发短信不停地威胁周女士,“如果不借钱,将把亲密关系告诉你老公和你的工作单位。”

  卫警官介绍,周女士在5月份报过一次警,当时以经济纠纷为名报警,说有人借了她5600元不还。民警告诉她,此类经济纠纷不在派出所的管辖范围。7月1日,黑林铺派出所又接到周女士报警,这次,周女士报称遭到电话威胁敲诈。

  不承认是勒索

  了解情况后,黑林铺派出所办案民警做好安排,只待张某出现。但从7月1日以来,除了7月11日张某发来短信称自己在上海外,周女士再没接到过威胁电话。7月14日,张某打来电话称自己已回昆明,要周女士给他借4500元。

  周女士以没有时间为由,约其在第二日见面。7月15日15时许,周女士在黑林铺派出所辖区一银行门口等候,张某出现后拿过4500元正准备走,被民警当场抓获。而此时,张某身上除了刚拿到的4500元,仅剩7元钱。

  经审讯,张某交代他没结婚,23岁的他和30多岁的周女士见面后发生过亲密关系,周女士曾经也答应给他“8000元青春补偿费”,拒不交代自己敲诈勒索的事实,并称是要拿回自己的“青春补偿费”。目前,张某因涉嫌敲诈勒索,已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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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 少妇六六

时间:2008-07-21 10:3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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