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新闻网记者尹洪
自今年5月20日起,沈阳市交警支队与中国保监会辽宁监管局联合出台的《沈阳市快速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在我市正式试行。《办法》规定,没有人员伤亡的轻微事故,车辆损失在两万元以下的交通事故可由当事人自行处理解决。
可极大缓解交通拥堵
据了解,目前,沈阳市平均每天发生近300起交通事故,其中按一般程序处理的有30起,90%左右都是没有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较小的交通事故。每起事故都要由民警到场处置,少则10分钟,多则半个小时,很容易造成交通拥堵。
沈阳市交警支队事故处处长王连第告诉记者,《办法》的出台将大大简化事故处理、理赔程序,缓解交通拥堵现象的发生。此举在东北地区尚属首次。
《办法》中规定,在沈阳市二环路(含二环路)道路范围内,肇事车辆双方均在本市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之间发生的没有人员伤亡,且机动车能够自行移动,车辆损失在两万元以下,当事人对基本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处理,尽量避免拥堵的形成。
王连第说,对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妨碍交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拖移其车辆至不妨碍交通地点,并对驾驶人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理赔将更快捷便利
辽宁省保监局财险处处长康爱锦昨日表示,辽宁省保险行业协会联合在沈阳开展业务的15家产险公司成立了6个"沈阳市交通事故保险理赔快速处理中心",每个理赔中心至少有两名交警驻点,协调处理和完善轻微交通事故认定和保险理赔相关手续。
《办法》实施后,当事人在撤离事故现场后,可直接前往6个"交通事故保险理赔快速处理中心"中的任意一个,各项保险理赔事宜均可一次完成,理赔工作效率将得到大幅提升。
对于损失项目明确、损失金额较小的事故车辆,经客户同意,将实行一次性当场定损完毕,减少客户不必要的麻烦。如必须拆检的事故车辆,须于定损当日确定拆检时间和地点,及时进行拆检定损。
中国人保财险沈阳分公司副总经理赵国锋表示,实行快速理赔之后,理论上讲理赔至少缩短了一半
对于实行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理赔之后,会不会出现人为制造事故骗保的情况?辽宁省保险行业协会财产险工作部主任孟平透露:交警、保险两部门将会采取一些防范措施。比如,当一辆车多次出险,电脑系统会自动报警。
如何进行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呢?昨日,记者采访了沈阳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张尔江,就公众须知的内容做出解答。
快速理赔工作流程
将车自行开到快速理赔大厅。 如对事故责任有疑义,由交警进行事故责任的认定后方可进行定损。
1、前台登记
2、到所承保的相应保险公司定点工作人员工作台前,进行登记
3、保险公司拍照定损
4、如事故车辆需进行拆检,将车辆开到拆检车间进行拆检定损
5、领取赔付。
如何协商解决交通事故?
(一)立即停车,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还须开启示宽灯和尾灯),相互记录车辆号牌并交换联系方式(例如交换名片,互相拨打移动电话),约定撤离现场后停车等候的地点
(二)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立即将事故车辆就近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设置警告标志
(三)相互查验驾驶证(双方要主动出示驾驶证,相互查验驾驶证照片与其本人是否相符)和保险凭证,自行确定事故责任
(四)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并索取报案号(保险公司的报案服务电话提供24小时服务),填写《交通事故现场协议书》,各执一份,到就近保险理赔中心办理理赔手续
哪些交通事故应报警?
(一)车辆无牌号的
(二)驾驶人没有效驾驶证的
(三)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四)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五)一方逃逸的
(六)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及其他设施的
(七)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
(八)无检验合格标志的
如何自行确定事故责任?
《办法》第八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有以下情形,另一方当事人无下列情形的,有下列情形的一方负全部责任:
(一)追尾的
(二)逆行的
(三)倒车的
(四)溜车的
(五)违反规定开关车门的
(六)违反交通信号的
(七)未按规定让行的
(八)依法应付全部责任的其他情形
双方均有过错的,当事人负同等责任。
6个快速处理中心
1、于洪区黄河北大街130号 电话:86377996
2、大东区东陵西路2号 电话:88458605
3、浑南新区金辉街1号 电话:23780088 23782378
4、铁西区北二中路8号 电话:25112261 25112188
5、铁西区北二中路18-2号 电话:88681234
6、大东区长安路115号 电话:24324559 82000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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