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互相瞄了工资条,两名员工的工资分别被扣100元。昨天,打工青年刘先生致电本报询问,这样扣款合理吗?
刘先生在关南工业园一家工厂打工,上个月,单位发工资,他和工友拿到工资条后,互相看了看。这时,旁边一位财务人员当即喝斥,“不能相互看”。一位工友感到不满,当即顶了一句“看了又么样哩?”次日,食堂门口贴出一张告示,大意是禁止员工相互打听工资收入。
上周三,该工厂又到发工资时间。刘先生发现,他和那位工友均被扣了100元钱。厂方还贴出告示,认为他们违反员工手册的保密条款。刘先生对此非常生气:“工资拿多少是个人的事情,我们愿意互相看,凭什么罚款!”
湖北维力律师事务所劳动维权工作室张功武律师表示,员工手册不是老板一人说了算,需符合民主程序,例如经职代会通过或职工讨论,也不能与法律法规相违背。职工打探工资的行为,并不损害企业利益,采取扣款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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